目前分類:西洋推理小說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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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爾的摩事件的真相_立體書-1.jpg

一段愛情會因為什麼而結束?答案的可能性太多了,一場誤會、逐漸冷卻的愛意、不適合的彼此……。而一段堅貞的友情會因為什麼而結束?同樣有太多的可能性,不同追求的目標、異性的介入、忌妒、誤會……。而親戚間又會因為什麼而疏遠?更不勝其數了,忌妒、比較、不同的個性、不同的生活背景……。《巴爾的摩事件的真相》一書,就在作者巧筆之下,帶領讀者,一探上述種種情況的究竟!

《巴爾的摩事件的真相》的巴爾的摩這個地方陪伴主角馬庫斯度過了不少美好的青春歲月,伯父母令人稱羨富裕成功、光鮮亮麗的生活,還和兩個堂弟發展出牢不可破的深厚關係,但勾德曼幫的第三人時常換人,最開始是馬庫斯,後來是史考特,史考特發生意外後,她美麗的姊姊亞歷山妲成為「勾德曼幫」最令人醉心的一員,只是再怎麼堅不可摧的親情、友情背後,仍然有一點一點的隙縫,等待著熱漲冷縮發生的那一刻,讓小小的隙縫發展成無可挽回的憾事。

但身處在那個時空背景的主角們,不會知道這些事,只有在事後,以第三人的眼光,追查著一點一滴的蛛絲馬跡,才會看到,自以為可以長久存在的友情,早有競爭意識潛藏在裡面,當壓垮稻草的最後一個事件出現,點燃了引火線,事情就一發不可收拾,再也無法回頭。

一般正常的情況,再怎麼深厚的友情,遇到了這樣的狀況,也就變成老死不相往來的關係罷了!但勾德曼幫的友情,實在綁得太緊了,他們有共患難的經歷、有親戚關係的結合,有太多共同許下要達成的目標,他們遇到了障礙,並不是拋下彼此,而是用自己的方式想解決那些障礙,以維持勾德曼幫繼續存在,卻因此,最終造成了更大的傷害。這,毋寧是一種深藏的悲哀。

最終,馬庫斯選擇了用書寫的方式,紀錄了勾德曼幫的一切,因為,文字可以讓勾德曼幫成為永恆,人終有一天難免一死,總有一天會被淡忘,但被書寫下來,就成為不會被遺忘的永恆,任人憑弔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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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回頭》立體書封.jpg

 

傑克.李奇回來了。

上一次,他只不過在路上搭個便車,卻陰錯陽差的搞了個天翻地覆,想必讓他搭便車的人很不甘心。(詳見:蠍子讀-李查德-全面通緝)

這次,李奇回到他原先服役的單位,原意很單純,他和現在的指揮官通過電話,覺得她的聲音很好聽,想當面見見她。但沒想到:他一回到單位,指揮官已經換人了,還有幾個案子找上他,還有人到他住的地方逼迫他離開;李奇覺得不對勁,決定正面迎擊。但這次理奇面對的是美國軍方,他還能全身而退嗎?

李查德真的很會寫小說,看他的小說,就是逼得讀者,非得一口氣看完。因為實在太吊人胃口,每個當下都如此精彩,卻又讓主角們陷入更迷惘的境界,連帶讀者,一顆心也七上八下的,實在猜不透,究竟主角們該如何離開身處的困境?到底是實的真相又是什麼呢?以這本永不回頭來說,看著李奇一次又一次出人意表的選擇,度過每一次的難關,這對於身為李查德的書迷來說,已經不是太特殊的體驗,但非得到書的最後兩頁,才能知道裡期究竟為了什麼才會陷入這樣的泥沼?著實讓身為讀者的我感到欽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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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ng sherlock red leech」的圖片搜尋結果

少年福爾摩斯,是由作者安德魯‧藍恩取得柯南.道爾遺產基金會的同意,勾勒出名聞遐邇的福爾摩斯,究竟是如何形成的?首作《少年福爾摩斯1:死亡之雲》,讓人欲罷不能,幸好臉譜出版公司很快的推出中文續作《少年福爾摩斯2:叛亂之火》。
 

《少年福爾摩斯2:叛亂之火》英文原名"Young Sherlock:Red Leech",原意是在書中也有很重要角色的紅色水蛭。好奇GOOGLE了一下書中描繪的紅色水蛭,真是讓人不寒而慄。中文翻譯叛亂之火,則更貼近全書意旨,各有所長。


「RED LEECH」的圖片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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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天,你得到了一枚可以許願,而且願望會成真的硬幣,你想如何使用它?這本「人頭朝上」故事的開頭,就是這麼開始的。前半段,主角艾弗朗在第一次半信半疑中,使用了硬幣,而且獲得了真實實現的願望後,他又多次的使用硬幣來實現他的願望。但是,在利用硬幣實現願望之後,他發現,雖然主要願望實現了,但卻或多或少的帶來了一些不一樣的地方。看到這哩,我立刻聯想到的是「蝴蝶效應」這部我頗喜愛的電影。每一個微小的改變,看似與他人無關,事實上,卻會造成莫大的影響。

但蝴蝶效應這部電影,比較偏向奇幻的題材,之所以能夠改變過去,達成主角的願望,純粹是因為主角的個人體質因素。而這本「人頭朝上」的作者,則套用了科學的理論知識,在書的中後段,主角會慢慢的理解,他所拾獲的那枚硬幣,並非童話世界中可以讓人達成願望的硬幣,而是科學界的重大成就,它是讓人可以穿梭平行時空的一種工具。

平行宇宙是在1895年由美國哲學家威廉.詹姆士提出的,主要說明一個事件不同的過程或一個不同的決定的後續發展是存在於不同的平行宇宙中的。可以這麼說,我們永遠無法改變已經發生的事情,即便我們回到過去,改變了歷史,我們也只是創造出另一個平行宇宙,在原本的宇宙裡,什麼事都沒發生過。

能夠實現自己的願望就已經是了不起的夢想了;能夠回到過去改變自己的命運當然更了不起;但能夠在不同的平行宇宙中自由穿梭來去,這豈不是夢幻中的夢幻嗎?但主角發現一個很嚴肅的問題,因為是平行宇宙,所已如果他跨越了不同的宇宙,要不就是他取代了原來宇宙中的他,要不就是這個宇宙中會有兩個他。這可該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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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書,我只用了一個晚上就看完這本書。證明兩件事:這本書很好看+這本書讓人捨不得放下來。

書名《絕對服從》切中全書命題,但讀者必須得隨著書中的主角進行一連串的冒險,才能知道,這絕對服從的真義。這本書好看的原因在於,情節緊湊,而且很重要的,不會太誇張。

書中的主軸是,政府私底下進行改造人類的實驗,創造出超級戰士。但這些戰士,在本書中,卻是一直被關在實驗室中,長達五年的時間。接受實驗的戰士們曾經質疑,如果他們真的是參與人類改造的實驗,那麼應該要讓他們出去進行任務,而不是被關在實驗室中。某天,這些戰士突然有了逃脫的機會,他們把握住機會逃離實驗室。但奇怪的事發生了,實驗室的主管居然請他們帶著他女兒一起逃。這也開始了這精采的故事。

在逃亡的過程中,大家漸漸感到有點奇異的地方,安娜明明只是偶然被帶著一起逃亡的人,但予這些被改造的戰士,卻似乎有莫名的羈絆。隨著安娜和他們的逃亡之旅展開,讀者也慢慢知道更多的事,而這些事。甚至連安娜自己都不知道。當安娜發現自己的人生,比起這些接受改造的實驗人更離奇,自己的一生,幾乎都是虛假的,隨之而來的心理衝擊,更加令人感到驚恐。

因為主角都是青少年,所以這本書也很適合青少年來閱讀,故事曲折離奇,又十分引人入勝;雖然超幻,但又不會太過超越現實;充份滿足喜歡敢關刺激,懸疑推理的讀者來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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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說福爾摩斯是推理小說界最高知名度的人,相信沒有人會有其他意見。關於福爾摩斯的傳說,多不勝數。我個人閱讀推理小說的啟蒙,也是從福爾摩斯開始。事實上,柯南.道爾所創作的福爾摩斯,一共只有56篇短篇小說和4篇中篇小說,但後人以福爾摩斯為衍生創作的作品,恐怕十倍不止。(甚至連鼎鼎大名的怪盜亞森羅蘋,創作之始也沾了福爾摩斯的光呢!)

而本書作者安德魯‧藍恩取得柯南.道爾遺產基金會的同意,創作了少年福爾摩斯系列作品,來滿足大家對於福爾摩斯青少年時期的想像。畢竟,在柯南.道爾的筆下,福爾摩斯出場時已經是成熟的偵探,擁有高超的推理能力,更擁有媲美拳擊手的運動能力。但福爾摩斯的成長背景為合?大家僅能憑藉柯南.道爾散落在每篇故事中的蛛絲馬跡自己拼湊。現在,終於有了完整的故事可以一窺究竟。

故事講述的是十四歲的小福爾摩斯因暑假無人照顧被哥哥麥考夫送到法納姆的伯父伯母家。原本無聊的小鎮,卻有兩人莫名暴斃,身上都佈滿帶血膿瘡。眾人深怕瘟疫是否來到的同時,福爾摩斯卻在家庭教師克洛先生的啟發下,和他的朋友麥提一起找到了致命的源頭。但這才只是故事的開端,福爾摩斯揭開這個謎團,卻讓自己墜入死亡的追殺,因為那兩個人的死亡,只是一場意外,但背後,卻隱藏更深的陰謀……。

這是年少的福爾摩斯的偵探生涯的開端,也是一個偉大傳奇的開啟, 

全篇看完,一氣呵成,情節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對於熟知福爾摩斯的讀者,本書的每個段落,都可以找到作者想要補足原本60個故事中失落的環結以及其背景(如:對一切資訊的渴望、對週遭細微事物的觀察、晚年養蜂事業……等)。但對於尚未熟悉福爾摩斯的讀者,本書是一個很好的開端,因為他的故事情節完整而獨立,而且,比起原著中多為短篇結構,敘事上難免省略諸多細節,而本書作者在這本書中,描寫則詳盡的多,以青少年福爾摩斯為背景,也加添了些許友情及濛濛愛情的成份,讓故事更為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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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妹妹的墳墓",在大分類上,可以歸類為推理小說(犯罪小說),在小分類上,可以是警察小說或法庭小說。這類的小說,在我的認知上,要寫得好看頗難,因為必需夠真實,但又不能太冗長;必須遵守警察辦案的格局,卻又不能拘泥於太多的細節;必須要符合大家對法庭正義的期待,但卻又不能限於程序正義無法自拔。

而本書的作者羅伯‧杜格尼很厲害,在故事的設定上,讓主角雖然身為警察,卻又是被害者的家屬(因此不能直接辦案,也規避了警察辦案的束縛);而故事的開端在20年前的一起少女失蹤案件,雖然當時的司法警察逮捕了嫌疑犯並定罪,卻因為罪證薄弱且始終沒找到屍體而讓失蹤者的姐姐一直認為仍有蹊翹,也因此增加了故事的背景深度;而最重要的事,雖然故事的重心是當警察的姊姊想查出妹妹失蹤(被認定為死亡)的真相,但進行的主軸仍然必須要解決現存的問題,也就是目前被關在牢裡面的犯人,可能不是真兇,整起案件可能是被設局的一起冤案。

關於殺人案件,我一直這麼認為:知道真相的只有兩個人,一個是上帝,另一個是兇手。現代的司法制度,希望法官能夠扮演上帝的角色,以全知全能的觀點斷案,而事實上大家都知道,這是不可能的事,因為法官也是凡人。他必需要仰賴第一線調查的執法人員(包含警察、檢察官、證人......等)才能拼湊出事實的真相。但社會大眾對於殺人案件總是群情激憤,希望能夠立刻找到兇手,就像包青天辦案一樣,接收到陰間有人託夢指認出兇手,白天斷案時對著嫌犯打五十大板,兇手就招認了,於是送入狗頭鍘,旁觀的民眾大快人心,結案!

但冤案,往往就因未先入為主的認定兇手是誰,而將可疑的證據一股腦的堆疊,有利於嫌犯的證據則全數捨去。這是......"正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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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這本書,就像看一部電影一樣,文字會隨著腦波的作用,自動轉化成影像映入腦中。這證明了,李查德真是不同凡響的作家。

一開始,主角傑克.李奇只是想搭個便車罷了。但身為讀者的我們都知道,在推理小說中,所有倒楣的事都會發生在主角的周遭。

因為李奇觀察力實在太敏銳了,答應讓他上車的三個人,看似公司同事,但卻又太過生疏;他們聊起自己的背景,順暢但卻漏洞百出;一路上,他們經過兩次的臨檢站,證實了這是一個不平靜的夜晚。但李奇原本也沒打算插手管,畢竟,他只想搭便車。直到......車上唯一的女性,居然向他有規律地眨眼睛。雖不是摩斯密碼,但確實是一種眨眼密碼。李其解出來的第一句話是"MYCAR"。

於是,事情如讀者預料中的,往最壞的地方發展,跟隨著主角的,永遠是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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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謊言

前次看黎安.莫瑞亞蒂的書,是"丈夫的秘密"。關於人性以及人的內心世界,作者可真是瞭如指掌,且運用自如。

這本"小謊言",一開始,就揭櫫了一場意外,作者也透漏了這是一件殺人案,但僅此而已,其他的細節,作者一點也不肯先透漏,他帶領著讀者,回到事件發生前六個月,娓娓道出,意外,往往並不真的是意外。

作者的寫作能力很強,對於每個腳色的設定非常明確,故事的章節也很短,因此讀者可以很流暢地進入閱讀的情緒中。但在閱讀的過程中,我的情緒卻受到十分的撩動,因為,這本書的情節,深深地打動了我。這麼巧,和書中設定的背景一樣,我也有個五歲的小朋友,正在幼稚園裡面就讀。他很小的時候,就曾經發生過被其他小朋友咬的事件。現在,也曾經說過他們班上有小朋友會打人這樣的話。所以幫他洗澡的時候,我都會特別留意是否有些傷痕,幸好到目前為止,都沒發現。(仔細想想,小孩子的世界也很辛苦啊!)

一開始,我確實認為,作者要處理的就是幼稚園校園暴力,引發的家長之間的對抗,這樣的問題。但隨著一個章節一個章節的經過,我才驚覺,太小看作者了。確實,出現了霸凌者的家長,和被霸凌者的家長,這樣立場鮮明的對立。(當然,得解釋清楚,會有人支持霸凌者,是因為,被霸凌的小孩,並沒有清楚的指出霸凌者是誰,也因此,純屬臆測,這也當然,使得被影射的小孩和家長,會被同情。)但即便故事主軸環繞在校園,也別忘了,大人的世界,更是複雜啊!

小孩,並不是被""會的,而是""會的。有各式各樣的家長,當然,也就會有各式各樣的小孩。霸凌,並不只出現在校園,也......出現在家庭裡。或許我們認為小謊言,是無關緊要的,但一個接著一個的小謊言,累積下來會不會變成不可承受的大謊言?而這些壓力,甚至累積到小孩的心理?要怎麼樣的突破?才算圓滿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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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宮這本書的筆法,很有詩意。或許是因為,書中的腳色多數與出版界有關,因此沖淡了書中讓人震撼的事實。

書中的主要劇情該是:一位十一歲的少女(瑪格達),在某個晚上,在自家離奇的失蹤。失蹤當晚,她的父母(湯姆&毆莎)不在家裡,獨留少女在家中,兩人相約在附近的餐廳用餐。但回家後,卻找不到少女,而警察調查後發現,沒有入侵跡象,因此雙親成了嫌疑最高的嫌疑人,而進一步調查後更發現,湯姆的車上有少女的血跡,......。

 

瑪格達的父親編輯馬汀、母親心理治療師歐莎、網路創業家湯姆、湯姆的女友詩人卡娣亞,四人各說各話,以輪流敘述的方式逐步催眠讀者,進入由告解和線索交織而成的迷宮,新的岔路不斷出現,逐漸揭露四個人複雜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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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死亡紀事

一開始,我還在適應卡爾.尼克森的寫作腳步,調整閱讀的步伐,放慢自己的思緒,不嘗試用閱讀犯罪小說的既定角度,放送自己的心情。慢慢地,我就融入了這本書的節奏,徜徉其中。

與其說這是一本犯罪小說,不如說這是一本中年男人的懷舊小說,只是其中的主角是一個不幸被奪走性命的少女。

村上春樹在聽風的歌(僅憑不可靠的印象)裡面這麼說到:人死了之後,他就永遠活在活著的人記憶裡的那個片段,相反的,活著的人則繼續、不斷的變老。故事中的露西,在17歲的那年,被人發現全身赤裸的陳屍在沙灘上,這一突然的事件,除了讓露西的家人生活從此崩毀,也讓這個小鎮中的一群少年,永遠因為這個事件而被改變。

他們在那段時光中,已自己的方式(花光自己的零用錢到露西媽媽的店裡買東西)支持露西的家人,而後,更以自己的方式想查出殺死露西的兇手,當然,也找出了許多不相干但真實卻黑暗的事情,用某種方式來說,這群青少年,被迫用其他的方式突然長大。而最後,他們雖然沒能找到兇手,但卻把所有的資料都留存下來,換個方式來說,露西永遠活在他們的生命中,無法離去。

書中這群青少年,被設定的年紀和我約莫相當,中年男人回憶青春的方式,讓人感同身受,久久無法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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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小說大師史蒂芬‧金,居然寫起了推理小說!!這跨界雖不算大,但以這樣一位知名的小說家來說,也不可說不是一項重大的嚐試。而這樣的創作改變,以結果來說,是十分成功的,出版社說:大師一出手,立即勇奪愛倫坡獎。而我讀了之後,也著實欲罷不能,縱然書中沒有超能力、沒有鬼怪;而以一般推理小說的標準來看,兇手的真面目太早揭露了;但偉大的小說家就是偉大的小說家,史蒂芬以他緊湊的筆法,還是帶給我非常好的約閱讀體驗。

書的一開始,史蒂芬‧金帶給讀者的是一個悲傷但帶有人性光輝的開場,但這麼一點點的光芒,很快的被一輛賓士車掩沒。它突然從濃霧中浮現,高速衝撞人群,輾過,倒退,再加速。這場悲劇造成八人死亡、十五人受傷,兇手則逃逸無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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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中祕族

出版社對這本書用的形容詞是:今年美國公認最『驚世駭俗』的小說《林中一族》。在我看完這本書之後,我覺得名不虛傳。

這是一本小說,但我很難相信它是一本虛構的小說,因為書中所描繪的細節、情節是如此的真實。而且全書事實上是以回憶錄的方式呈現,而書中的主角更被設定為諾貝爾醫學獎的得主,因此書裡面關於學術殿堂的描繪是不可或缺的。而也正是這些關於實驗室的情節如此的鉅細靡遺,如此的真確,更讓人讚嘆作者的創作能力之高。

書中的主角諾頓‧佩利納探究的是人類亙古以來最大的希望-長生不死。但在他的探險行動開始,他並不知道這樣的目標。他純粹只是跟隨著一對社會學研究者,去到太平洋中的島嶼,找尋未曾被西方文明發現的神秘部落。但在這個過程中,他們不但發現這個神秘部落特殊的人文風情,更結合了他們的神話傳說,發現了失落的一群人。他們是被這個神秘部落放逐的人,各個都是老人,但身體狀況維持良好,可是神智卻與常人大不相同......。

在科學研究探索之下,諾頓‧佩利納確認了這些人是食用了神話傳說中的海龜肉,才獲得長生不老的能力;但不幸的,這也導致了後遺症-那便是緩慢的失智。諾頓當然希望能擷取其優點,但去除其缺點。可惜的是,在他的論文發表之後,全世界各大藥廠蜂擁來到這小島,就向另一次的發現新大陸,西方文明肆無忌憚的摧毀了這小島的一切,也包含了那神話中的海龜。沒有了海龜,自然也沒有了後續研究的基礎。於是人類長生不老的秘密,終究還是一個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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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更斯與祖德

 

《狄更斯與祖德》書名中的狄更斯,便是創作出《塊肉餘生錄》、《遠大前程》、《孤雛淚》、《小氣財神》等巨著的偉大作家。而祖德則是取材自狄更斯未完成的最後一本小說《艾德溫·祖德之謎》(The Mystery of Edwin Drood)。 

本書作者丹.西蒙斯擅長創作以真實人物、事件為背景,融合想像讓讀者入迷的奇幻小說。諸如:《極地惡靈》是以以英國探險家約翰·富蘭克林為主角,敘述他在1845年率領幽冥號(HMS Erebus)、驚恐號(HMS Terror)前往西北航道,探險北極的故事。《山之魔》(The Abominable)則是以3位登山家為主角,他們受到布羅姆利夫人雇用,準備前往聖母峰搜尋失蹤的波希(布羅姆利夫人之子)下落。(詳參:http://scorpian.pixnet.net/blog/post/43965157) 

這本書可稱磚塊書,背景又是19世紀中的英國,人物是舉世聞名的文學家,說真的,得靜下心來才能開始領略作者形塑的魔幻世界。但讀這本書,可算得上是倒吃甘蔗,越吃越甜。書裡面寫的是狄更斯最後五年的時光,自從狄更斯在一場車禍意外受到驚嚇後,精神便開始不穩定,身體健康也走下坡。但這期間,狄更斯仍然努力不輟,創作不歇。而書中的祖德,究竟是真?是假?是鴉片造成的想像人物?還是被催眠後創造出來的虛假空間?在這本書中,給了讀者無限的想像空間。 

讀本書的樂趣,不僅在追尋狄更斯最後五年和祖德周旋的過程,也不只是跟著狄更斯好友威爾基•柯林斯的腳步探索19世紀中倫敦城中最黑暗的地底社會,更讓讀者得窺文壇好友間的互相較勁,對於創作文學走向、文字運用、表達方式、銷售量、讀者反應、實際收益,無一不爭,無一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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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的祕密(首批限量「祕密在眼前」開展式書盒)


每個人都有秘密,沒有秘密的人生,我們該如何過下去?

但秘密該收藏在何處?此大哉問。有些秘密,我們希望不經意的被某些特定人知道(像我兒子最近很喜歡把他心愛的玩具藏在秘密的地方,但又透露給我知道他找不到玩具,希望我去幫他找出來。)

但某些秘密,沉重到我們希望它被永遠埋藏,永生不再出現。可是上帝創造的人類,無法獨自一人埋藏沉重的秘密,那會逼人發瘋。因此我們埋藏重大秘密時,總會不經意(或刻意)透露一點訊息,就像畫了張藏寶圖……。

神話故事中,潘朵拉打開的盒子,不就這麼一回事嗎?如果宙斯希望人類世界沒有戰爭、疾病、禍害等......,那他就把這些東西毀滅就好了,必關在一個盒子裡,又把這個盒子交給潘朵啦?這不是刻意誘人犯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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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讓幸福停留在此刻

捫心自問,我們是否也曾想過:讓自己停留在幸福的巔峰,不要再走下坡?我們都渴望讓人生停留在幸福的那一瞬間,不是嗎?

光只看這本書的書名,會以為是一本談論幸福的輕小說呢!

光看書的前半部,也會讓人這麼覺得。

書中的主角-加布耶,個性並不熱絡,但卻是個好人,和他有直接接觸的人,都可以感受到他冰冷、不擅與人接觸的外表下,卻樂於助人。

因此,大家樂於和他傾訴私密的傷心事......而之後,彷彿身心靈都得到了解脫。(這簡直比神父還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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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好女人

台灣(男)人經常這麼說:老處女最難搞!(這麼開頭,不知會不會讓台灣一半的人跳腳?)

這本書的主角,52歲單身。但其實她一點也不難搞,她是職場上的好幫手,從不遲到早退;也是好鄰居,無償的協助鄰居在她需要的時候幫忙照顧他的寵物,更是好朋友,總以別人的需求為先。她邁入中年後,事業有成,身材更保持苗條、也有多餘的金錢來美容自己,衣著考究、薪水優渥的她是大家眼中的好女人。

可是,她之所以能過得這樣好,其實是因為沒有家庭親情的牽絆,換句話說,也沒有愛情的滋潤。她偶爾不免這麼想,像她這樣好的女人,怎麼沒碰上對的那個人?但有時她看看自己的好朋友,經歷了結婚、生子、外遇、失婚。卻又不免這麼想:幸好自己年輕時沒有一時糊塗。

這也是合理的,我們絕大多數的人,都會偶爾不滿自己的現況,但又慶幸自己能維持目前的樣子。這是作者很厲害的一點,輕易的就讓讀者對主角產生同理心。因為……,變卦就要來了。

她在一連串的機緣巧合,遇上了她認為屬於自己的真命天子。只是太久沒有談戀愛的她,完全不知該如何開始這段戀情,她像個18歲的女孩,偷偷摸摸的跑到心儀男子的家附近,藉著各樣的理由接近男子。而且,居然這麼巧的讓她遇見了男子和她老婆的爭吵,而這……導致了一連串的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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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心

 
作者:

茱迪‧皮考特

譯者:謝蕙心

 

我看茱迪.皮考特的第一本書是「家規」,一看完之後,立刻無法自拔的把他的書一股腦的買回家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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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理論

作者:馬克.艾伯特


蠍子讀-最後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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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控的邏輯課

作者:威爾.拉凡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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