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聰明的瑞普利先生


派翠西亞.海史密斯不愧是犯罪小說的第一把交椅,看他的小說,總是讓讀者陷入和主角一樣的情境,情不自禁的替主角設身處地的想:這只是為了生存而已,這根本不是犯罪,到最後,還得提心吊膽的擔心,到底主角能不能安然度過危機?可是,我們不是在讀推理小說嗎?犯罪者不是應該被繩之以法嗎?正義不是應該理所當然的被伸張嗎?
 
謀殺專門店店長詹宏志在導讀中說的好:「如果你讀的推理小說還不多,或者如果你對偵探小說轉往犯罪小說的歷史也還不算熟悉的話,當你第一次讀到派翠西亞.海史密斯的小說,你可能會覺得有點。呃,有點擾人(disturbing)
 
因為在派翠西亞以瑞普利先生為主角的一系列小說中,主角並不是正義的化身,相反的,他為了自己的私利,犯了許多的罪犯,他不折不扣的犯下詐欺罪、甚至殺人......。但在閱讀的過程中,我完全不會討厭這個罪犯,反而被派翠西亞的文筆,引領進入瑞普利先生的心理,當他決定殺人時,他想著的是:「他給了迪奇友誼、陪伴與尊重,給了他能給的一切,迪奇非但忘恩負義,如今更視他為眼中釘。」「如果他此行殺了狄奇,他只要說發生了某件意外即可,他可以-他突然靈機一動-他可以變成迪奇.葛林里,他可以做迪奇做過的任何事。
 
於是乎,殺人非但是因為被殺的人所引起,更為自己帶來超凡的利益。這個冒險看來十分有價值。
 
而後,當瑞普利先生正式以迪奇的身分在世人眼中出現,讀者的心已經跟著瑞普利的心在跳動,想著該如何扮演迪奇,該如何冒用他的簽名來獲取更多的金錢,當這個身分差點被迪奇的朋友識破時,瑞普利是不是應該再一次的讓這個威脅消失?
 
犯罪不再離我們那麼遙遠,犯罪就在我們的身邊,就在我們的心理。也難怪店長會說:閱讀派翠西亞.海史密斯的小說,會讓我們覺得有點擾人。因為我們畢竟很難真心誠意的承認自己,當四下無人的時候,偶而也會有犯罪的衝動!如果自己所犯的罪絕對不會被發現,或許大家都願意犯罪吧!讓自己正視自己的內心,畢竟真的是會有點擾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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