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家女孩

 

鄰家女孩作者傑克.凱堔(Jack Ketchum)這麼說:

 

我想把一切拉到近處,讓讀者面對,把你放進書裡的場景,讓你成為共犯。

我的目標之一,就是讓讀者連翻頁往下看,都感到罪惡。

 

以這個標準來說,我認為這本書達到了前所未見的成功!我自己從來沒有感覺到每一頁書會是如此的厚重,每翻一頁,我都得喘息好一陣子,才能平復心情,鼓起勇氣翻起下一頁。但最終......我還是看完了這本書,而且就如同作者所說:我覺得自己就是書中的共犯。

 

我一直不太能真正理解「霸凌現象」,我更不能理解為什麼大人可以毫無顧忌的欺負小孩子?當這麼做的同時,他們心中都不會產生罪惡感嗎?他們可以藉由欺負比自己弱小的人這件事,獲得快感嗎?

 

我知道這些事情一直在發生,我只是無法理解這些人的人格特質,在人類的外表底下,隱藏了什麼樣的秘密?

 

看這本書讓我覺得很悲哀,心情很沉重!這是作者根據六零年代震驚美國的真實事件所改編的小說,真實事件是一名叫格特魯德.巴尼澤夫斯基的婦女,在為期數個月的過程中,在青少年兒女的協助下-最後連鄰居小孩也來參予-將一名寄宿的十六歲小孩,當著他妹妹的面凌虐致死,理由是要「教他如何在世上當一名女人」。

 

真實的事件或許遠比小說中描寫得更令人不堪入目,因為在小說中,作者饒了讀者,在太過恐怖的場景,作者以「這件事我不想跟你們說。我拒絕講。有些事,是你至死也不想講,是你巴不得死掉,也不想看的。我卻親眼目睹了。」放過讀者。

 

這發生在六零年代的美國,我不敢說現在美國是不是還發生這樣的事,但我知道的是台灣還在活生生上演更殘忍的悲劇。

 

兩阿姨下毒手 4歲女童枉死母陪伴屍四天

四歲女童遭虐死案 管區獲報走失尋獲 尚無外傷

阻止虐童悲劇 發現孩子不尋常趕緊通報113

 

在書中,受虐的主角曾經向警方求助,但就像真實的台灣發生的荒謬事件,警察把受虐的小孩送回虐待她的家裡,等著她的是更兇猛的報復。

 

書的最後警察問主角:「你是這裡的共犯還是囚犯,孩子?」

主角回答:「我從來沒傷害過她,從來沒有,真的。」

警察說:「你也沒幫過他。」

 

沒有積極的作為,其實我們就成為共犯結構中的一環。

 

看看小說中的人物,看看發生在台灣的真實事件,袖手旁觀的我們,就成了殺人共犯。而更慘的是,隨著時間經過,或許我們會說服自己,那不是自己的錯,就像上述新聞中的警察義正嚴詞的話語。

 

蘆洲警分局偵察隊副隊長張俊明澄清,報案電話只稱「女童走失」,到場後並未發現女童有任何外傷,因此將她護送回家並訓誡家長,沒有凌虐證據自然當成一般走失案件處理,絕無知情不報。

 

不知道我們的警察有沒有意識到他在說的是一條人命,又或者為了升官,只要能撇清自己的責任就一切太平了?

 

看這本書會讓人心理很難過,很沉重!但這都不能掩蓋一項事實:捷克.凱琛是一位天生的小說家,而這是一本好作品。

 

就像史蒂芬.金在書中的推薦文所說的:『只看暢銷排行書籍的讀者,很難認識凱堔。不過我覺得,少了凱堔,我們的文學經驗會變得較為貧乏。他是個貨真價實的標竿,一名優秀的作家,少數在「菁英作家圈」外真正具有份量的人。」』

5顆星.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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